只因工伤后是以他人名字看的病,外来务工人员小李26日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时才发现,自己维权已相当困难。

来自贵州省兴义市的小李告诉记者,他平时以四处帮人打零工为生,2018年3月,在一名包工头的带领下,小李到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的广州顺成五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5月6日,小李在使用冲压机时意外压断食指,出院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他四处追索工伤补偿,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小李对记者说,他做的是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包工头的有效身份信息,没有工作的工牌,为了方便医保报销,在包工头的安排下,甚至连受伤后在医院住院的病历也用的也是别人的名字。

正是由于这份用了别人名字的病历,让小李的维权之路颇为曲折。小李反映,五金公司聘请他时,并未给他买任何保险,直到出了意外,包工头便用另一个买了保险的名为李正华的信息来顶替,用李正华的名字为小李填写病历资料,以此骗取保费来为小李支付医疗费用。看病共花了一万六千元,报销了一万元。

包工头李先生承认,他确实没有给小李买保险,现在只能磋商。

26日,小李到就业公司所在的白云区江高镇人社局投诉,但被告知因为这是一份填着别人信息的病历,缺乏充足的证明资料,难以完成评残程序,获取相应的工伤补偿。

广东粤鑫律师事务所汪太华律师表示:本来即使是临时工,也应该在上班工作前先签订劳务合同,明确与包工头或用人单位的责任关系,防止工伤意外后出现权责不清、用人单位和包工头推诿责任的情况。但在现实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太高,往往很难做到。即便这样,也不意味着无路可走。医保报销与工伤索赔并不矛盾,去劳动部门要求赔偿应该以真实信息为准,小李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即可进行伤残评级等相关的赔偿程序。如果不行,小李可以在一年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霍嘉敏

【校对】杨远云

【作者】 项仙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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